三、保障措施
14.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支持中华老唱片数字资源库、中国音乐作品数字资源库、中国音乐数字出版传播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实施少数民族音乐保护出版工程,搜集整理中国民族传统音乐,对珍贵录音录像资料进行抢救性修复与数字化保护,系统整理出版中国民族曲谱,建设民族音乐资源库。
15.加大产业资金支持力度。支持重点音乐项目进入国家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鼓励和协助相关音乐企业申请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音乐企业规划的特色音乐项目、重点音乐工程积极申报文化建设专项资金。
16.推动行业组织建设。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导下,依托相关行业协会,积极推动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建设和重大音乐产业项目的落地,组织相关音乐赛事,设立和管理音乐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组织中国音乐产业发展论坛,发布中国音乐产业发展年度报告等。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音乐企业坚守职业道德,担当社会责任,努力提高音乐产品质量,自觉抵制庸俗、低俗、媚俗、盗版的音乐作品。推动音乐、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激励创作、促进使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鼓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建立与音乐产业行业协会间的合作平台,支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针对音乐侵权盗版进行的维权工作。
17.加强版权保护和市场监管。推动《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加强对音乐作品特别是数字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音乐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支持权利人和使用者开展版权合作,推动音乐作品相互授权和广泛传播,鼓励相关单位积极探索网络环境下传播音乐作品的商业模式,推动建立良好的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和运营生态,逐步实现数字音乐的正版化运营。完善反盗版举报和查处奖励机制,加大对网络非法传播、假冒出版单位制作出版等各类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坚决依法查处含有有害内容的音乐作品。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