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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总工会力推专项集体合同签订 为女职工维权撑起“保护伞”
//www.workercn.cn2014-03-08 08:05:03来源: 中工网——《辽宁职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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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全力推进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

为女职工维权撑起“保护伞”

    “我后天打算休假了,准备跟家人去哈尔滨玩几天,你们有什么事就给我打电话吧。”王静对工友说。

    今年34岁的王静是信帮家政公司的保洁工,由于平时工作很忙,很少有时间休假,收入也不是很高。自从公司成立了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工资也得到了提高,像带薪休假、健康体检这些惠及女职工的福利也越来越多。

    “我们企业有80多名女职工,其中40、50比较多,如何更好地维护她们的权益,在企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是维护她们权益的最有效手段。”信帮家政公司工会主席袁石平说。袁石平将深入职工中调查的结果反馈给老板,并通过宣传政策法规得到了老板的支持和认可。现如今在信帮家政公司女职工权益得到了更有力的保护。

    为了切实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使女职工组织真正“建起来、活起来,发挥作用”,从2012年开始,市总女职工委员会就着手探索开展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为此起草了《营口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了使这项活动扎实开展,市总女职工委员会加大指导工作力度。制定出台了《营口市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工作考核标准》和《2013年全市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实分配表》,落实了培育不同层面、不同类型的创建示范单位的具体任务。并通过以会代训或举办培训班形式对各级女职工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帮助各市(县)区总工会、各委、局工会研究制订《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等。

    组织网络的健全,让广大女职工找到了“依靠”,而维权机制的建设,则为女职工权益撑起了“保护伞”。

    为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市总女职工委员会起草了《关于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同时探索制定《营口市区域性、行业性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营口市服装行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和《营口市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3个不同类型参考文本。

    截至目前,全市在已签订集体合同的4791个企业中全部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其中区域、行业100%签订女职工专项合同(即单签形式),相当一部分企业从过去《附件》和《专章》形式签订的女职工专项合同,目前已参照市总制订的3个参考文本,转向《单签》形式。(本报记者 郑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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