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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有奖”写进辽宁营口汽保行业集体合同
//www.workercn.cn2014-11-04 07:45:08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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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日,记者从省总工会了解到,营口市汽车保修设备行业日前续签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合同不仅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涨幅,还规定企业要建立职工节能、创新、技改贡献奖,并按贡献给予职工适当奖励。

  营口汽保行业现有企业180户,职工1.43万人。在此次工资协商中,来自9家不同规模企业的18名劳资双方代表,围绕汽车保修设备行业11个主要技术工种岗位最低工资标准、行业职工年度工资增长幅度、职工工龄工资标准和建立职工节能、创新、技改贡献奖,进行了1个多小时的协商谈判,最后劳资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规定,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1350元;各岗位职工工资年增长不低于10%;企业工龄工资在原有标准上每人每月提高10元。 (刘大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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