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
//www.workercn.cn2015-04-02 18:19:17来源: 劳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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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张太恒)3月24日,六盘水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市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力争实现已建工会组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92%以上,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参与率达到70%以上,知晓率达到90% 以上,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的综合满意度稳步提高。
通知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的范围作出明确,包括: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协议到期需续签或重签的企业;已签订工资协议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或工资协议对工资调整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其中,中小企业相对集中和行业集聚的地区,企业缺乏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条件的,可由上级工会向相应一级的企业代表组织或者企业法人推荐产生的协商代表提出协商要约,签订区域、行业性工资专项协议。
通知规定,企业方与职工方需书面向对方提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对方应当在收到要约书之日起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并在答复后10日内进行协商;企业1/3以上的职工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企业工会应当向企业方发出协商要约书;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职工方可以在上一级工会指导帮助下向本企业提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约;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六盘水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深入企业,指导和督促基层工会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培育、总结、推广一批程序规范、内容具体、效果明显、职工比较满意的工资集体协商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编辑:郑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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