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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环节反复修改
集体合同更为规范有效
北辰集团集体合同知晓率和满意度逐年提高,职工都很支持。在2012年,集团工会开始增加了对集体合同文本进行预审的环节,由集团工会和集团人力资源部门组成预审小组,看合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政策的规定,让合同条款更充实、更接地气,使签订集体合同成为必要。这就意味着,集体合同不再只停留在纸面上,不是做表面文章,而是真正切入到维护职工的利益当中。
预审制度的实行,使基层工会与本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的联系更加紧密,更需要彼此之间的支持和配合。比如,集体合同文本最初由工会方起草的较多,但相对来说,工会的人员一般对劳动政策不太熟悉。
“合同中涉及到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管理等劳动人事政策的条款相当多,专业性强,表述要准确,”北辰集团工会主席柳耀中说,“所以,在文本的起草过程中,我们建议基层企业工会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部门的专业优势,最好由人力资源部门的人员执笔,这其实也是一个协商的过程。这样在进行预审时,集团和企业两级的工会和人力资源部门的人员都要到场,提高了预审的效果。”
集团工会干事孟文燕是预审小组成员,她还记得有一次对下属企业进行预审的经过。“那次是在集团会议室,企业的工会主席、副主席和人事部经理都来了。会议从9点开始,企业工会主席以为就是走个过场,一会儿就完事了,所以他10点半还安排了其他事情。”她说:“结果我们一直谈到12点,所有条款都过了一遍,缺失的条款补上,不恰当的条款进行修改。”会后,企业工会主席直言,“真没想到你们会那么细致地去推敲每个字句,连标点符号都给我们改过来了。以前感觉集体合同很泛泛,现在我们觉得需要添加很多条款,才能切实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预审最初,有的企业带来的往往是两三页的集体合同文本,等到合同最终稿时,都是厚达十几页的A4纸。“即使是原先集体合同签订基础最好的企业,在预审的过程中,也要来回修改3次以上。有的企业,更是要修改多达七八次。”孟文燕说。
加强分类指导
对企业不搞一刀切
“集体合同预审工作要把握好一个适度的原则。”集团工会主席柳耀中直言,要尊重基层企业的实际情况,不能一刀切,北辰集团下属企业多达16个,有的企业是外商管理,有的企业是新建,有的企业是合并的,需要分类指导。
拿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来说,北辰集团下属企业的标准基本上都高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企业不同,在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5%至120%之间浮动。如公用设施管理公司最低工资标准问题就谈了好几次,工会方提出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来实行,但是企业方不同意,因为受到工资总额的限制。经过几轮的详细测算,最后定在了105%。
另外“对外方管理的企业,如何保证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合法权益,在预审时建议将保护协商代表的条款纳入到集体合同中。对外埠企业,我们要求企业在制定一些标准时,要符合当地的政策。”孟文燕介绍说。
集体合同签订后,工会还会每年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看看合同的内容是否全都落实到位。另外,一定要看是否与国家和北京市新出的法律政策相悖,“如果有,及时改。另外,针对职工集中反映的问题,也要及时进行补充、调整。”柳耀中介绍。
【对话主席】
记者:对集体合同进行预审能起到什么作用?
柳耀中:从法律法规上讲,集体合同需要报所属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其内容不能跟法律法规相悖。而且,合同内容的涵盖面应尽可能的广泛,既包括物质层面的,也包括精神层面的,把这些条款写进合同中去,就有利于职工权益的维护,企业方也可以减少随意性。通过预审,从集团层面要求基层单位既要增强合同的依法合规,也要提高合同的质量,更好地维护职工的权益。
记者:当初推行集体合同缘于什么想法?
柳耀中:结合多年来开展集体合同工作的情况,一方面觉得集团工会不能只是当传达室,把市总工会的精神泛泛地传达到基层就行了;另一方面,也考虑到集团所属企业的工会主席全部是兼职,工作任务很多,精力有限,减轻他们的工作量。建立集体合同预审制度,实际是搭建了一个平台,工会与人力资源部门之间、集团与基层企业之间增加了一个交流平台。通过这个平台,使集团工会可以了解基层企业在合同内容上的亮点和需要完善的地方,也可以给其他企业提供一个互相学习借鉴的模式。
记者:预审的成果包括哪些?
柳耀中:预审制度的实行,代表集团工会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的重视,这也进一步推进了企业的重视。比如,企业非常重视提高代表的协商能力,在续签合同前,加强对协商代表的培训,使代表在协商过程中,敢谈、会谈、能谈,能够兼顾企业和职工两者利益,使协商实现“双赢”的目的。成果简单的说就是“协商意识逐步增强,合同内容逐步完善,协商程序逐步规范,职工福利待遇逐步提高”。(记者 周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