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四川工会劳动保护探索建立职工职业安全新机制——
专项集体合同为职业病戴上“紧箍咒”
3年来,全省21个市州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建筑四个重点行业5700余家企业签订职业病防治合同,覆盖职工90余万人次
中工网讯(记者李娜 高柱)“到2015年年底,德阳2500余家涉及粉尘、有毒有害等企业将全面与职工签订该合同。”作为四川省首家职业病防治集体协商工作试点市,德阳市总工会立下了在今年底实现《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100%全覆盖的“军令状”,“这标志着四川省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协商工作进入了扩面提质的第二阶段。”5月11日,四川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负责人谢政如是对记者说。
据了解,作为劳务输出大省的四川,近年来劳务人员与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护、鉴定、治疗和生活补偿等方面矛盾纠纷日益增多。2012年,四川省外出务工农民工超过2000多万人(省外务工的1000多万),从事有毒有害特别是粉尘作业等高危职业人数可观。据四川省危害因素申报系统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省接触职业危害人数53.7万人,全省经鉴定的现患职业病4.5万例,(其中矽肺病例数2.3万例)。
面对日趋多发的职业病危害,特别是对一线职工(农民工)安全健康权益侵犯的实际,四川工会积极探索建立职工职业安全健康维权工作新机制,不断完善职工职业安全健康权益保障体系,以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最重要的是从源头保障,用契约的形式为企业带上劳动保护的‘紧箍咒’,工会在开展劳动保护工作方面自然有‘经’可念。”据四川省总工会副主席彭闯介绍,2012年,四川省总工会与经信委、人社厅、卫生厅、安监(煤监)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职业危害严重企业实施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通知》,决定用3年时间在全省职业危害严重的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建筑等四个行业实施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同年3月,四川首个“职业病防治”合同在四川广安华蓥市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第三届职代上签订。
为了全面提升专项集体合同工作质量,四川省总工会把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纳入市(州)工会目标考核,充分依托工会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网络和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工群众在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合同履约率。据悉,截至2014年底,四川省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建筑四个重点行业已有5700余家企业签订《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覆盖职工90余万人次。提前完成3年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下一步我们的任务就是对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扩面提质,只要是有职业危害岗位的企业都要签订集体合同,首先从德阳开始试点推行。”谢政告诉记者,要实现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最终的100%全覆盖,目前仍需克服诸多困难,如建筑、化工等行业因效益下滑致使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投入不足、部分地方职业病体检机构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企业职工入职离职体检执行不到位、一些企业将职业危害较重岗位劳务外包等,“宣传与监督仍是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头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