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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提质扩面
未来3年实现专项集体合同全覆盖
中工网讯 记者昨(2)日从省总工会获悉,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依法督促企业进一步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健康权益,省总决定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提质扩面专项行动。从2015年至2017年,用3年时间在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中实现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或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全覆盖。
此次提质主要是指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建材四个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在原有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狠抓落实;对需续签的,要通过更加广泛地听取职工意见、充分征求专家建议,制定更全面、更详实、更科学、更实用,体现公平、公正的高质量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扩面是指在上述四个行业以外的其他规模以上企业,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需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或在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篇,明确劳动安全卫生有关事项。
省总要求,首先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项目申报工作。各市(州)总工会,有关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根据各地、各单位实际,提出项目申请,报经省总审定后确定立项。在完成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职业病防治和企业信息基础数据库、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实现工作目标后,按立项报告申请验收。省总工会将根据各地、各单位工作情况,分批组织项目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省总将给予适当工作经费补贴。其次,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协商能力建设工作。省总将职业病防治知识纳入省总工会劳动保护培训内容,并指导各地、各单位研究制定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培训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分层级开展工会干部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各市(州)要加强工会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提质扩面专家库建设,为本地区、本单位工作人员和职工代表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省总强调,全省各级工会要完善工作机制,按照省总、省经信委等部门《关于在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实施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领导机构、摸清底数、建立数据库、制定计划,形成本地、本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的工作项目,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召开职代会会前向同级行政部门征求意见、职代会议案预告、职代会决议“票决制”等制度;不断完善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激励约束机制,把规范运作作为评选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等荣誉称号的必备条件。(本报记者 骆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