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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成果回顾
在全市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制度,是张家口市继率先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委政府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率先由县区党政集中邀约工资集体协商之后,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方面实行的又一项创新举措。
为了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科学有序有效推进,建立更加规范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运行、评价、考核体系。张家口市总工会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在全市建立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制度。该制度包括机制建设、工资集体协议内容、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工资集体协议审查、工资集体协议履行、职工满意测评6项内容;等级划分为A、B、C三级。凡连续两年评为C级的可以晋升为B级,连续两年评为B级的可以晋升为A级。企业要想保持现有等级需经所在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共同复核方可确认。凡复核时未达到原有级别标准的,将给予降级。达到A级的企业,未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两年免评。
张家口市的工资集体协商等级评价考评实行两年评定制,经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推荐,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评定A级;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评定B级和C级。已确定为A级的企业,可以不参加市县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办公室组织的集中邀约和各类检查,可以接受市县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办公室组织的观摩活动。为激励企业,张家口市规定,市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五一劳动奖状、模范职工之家、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需在A级企业中评选产生。
张家口工资集体协商等级评价制度的实施,有力推进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张家口市有3512个企业工会涵盖11381个企业单位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达90.1%,涉及职工41.7万人。全市20个县区全部实现了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百人以上的528家企业全部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去年,张家口市企业职工工资平均增长12%,实现了企业健康发展和职工收入增长的双赢。
创新成果的现实意义
张家口市通过建立工资集体协商等级评价制度,建立了更加规范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运行、评价、考核体系,推动了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现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科学有序有效推进。
专家点评
职工权益,最现实最核心的莫过于工资收入。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工会维护职工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在实际落实中却存在着职工不敢谈、企业不愿谈等现象。张家口市通过建立工资集体协商等级评价制度,有效减少了此类问题的发生,在督促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认真履约践诺的同时,也促进了企业之间的互比互学,增强了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主动性。(高超 王耿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