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总发布“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评价标准
//www.workercn.cn2015-07-03 07:15:12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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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总发布“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细分为56项,共设5000分值
中工网讯 (记者孙覆海 丛民 通讯员杨宝光)山东省总工会近日下发《关于创建“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工作品牌意见》,并发布全省企事业单位“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评价标准。有关人士表示,这标志着山东企事业单位协商民主、社会责任建设工作进入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的新阶段。
据悉,该标准分为56项评价内容及相应的评价方法、计分标准,包括工会组织建设和有效运行、建立厂务公开制度、执行工资指导线情况公开、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情况公开、员工工资薪酬与企业效益同向变化情况、落实员工带薪休假情况等方面。每项计分标准为50至100分不等,共设5000分值。
山东省总工会副主席王星海介绍,制定该标准的过程中,引用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中企业对职工的社会责任评价内容27项及评价方法。同时,对部分评价内容的计分标准作了适当调整,重点针对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的民主协商制度和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等方面,新增加了29项评价内容及相应的评价方法、计分标准。
编辑:郑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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