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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记者 杨明清 宋洁 通讯员 张洪军 包自欢)近年来,烟台市总工会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加强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目前,工资集体协议覆盖企业2.86万余家,占应签建会企业的92%.世界500强在烟59家企业,全部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被全总表彰为“全国工资集体协商先进集体”。
政策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得到烟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以及各部门的强有力支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有力格局。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烟台市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两个普遍”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扎实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去年市、县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观目标考核。市人大常委会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到重点督查内容之一,专门听取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汇报。市总联合市人社局、市经信委等部门,多次就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联合出台文件,制定下发《关于积极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多个文件,不断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制度;每年与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等部门联合对企业用工和工资集体协商等问题执法检查成为惯例。市总先后制定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规划的意见》、《烟台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重点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宣传发动。党政层面:在政府信息网、《烟台工作》等刊物上,刊载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意义、法律要求和工作流程,提高党政和社会各界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认知度。社会层面:在主流媒体层面,密切与有关媒体合作,宣传报道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创新成果的应用和指导;在烟台广播电台开辟专栏,现场接听职工热线,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典型的示范指导。在日报、晚报大篇幅宣传报道市总《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规划》及经验做法。县市区在当地电视台开展了《工会视听》专栏,用于宣传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情况。企业层面:通过企业厂务公开栏、内部网站、经理信箱等沟通渠道,增加了协商成果的透明度,提升了企业工会的公信力。
考核驱动。市总制定下发了《烟台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办法》,包括三部分:签约率100分;基础工作100分;加分40分。主要体现在工作创新、选树典型和新闻媒体宣传。《考核办法》涵盖了对县市区和企业的具体量化指标考核,加大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范运作、提升质量的考核力度。每年年底,坚持“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对县市区和市直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相互打分的方式进行考核,“一把尺子”量到底,既达到了相互交流、借鉴和共同提高,又实现“领头羊”名副其实、“落后者”奋起直追的目的。
典型带动。市总先后通过召开“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以及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会等”推广了不同类型的典型经验,辐射带动了一大批先进典型。特别推广了斗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芝罘区总工会“三个一”和海阳羊毛衫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等一批“喊的出、叫的响、过的硬”先进经验典型,并先后在全国、全省交流了经验。目前,全市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420余份,覆盖企业近2万余家。其中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26份、覆盖企业251家。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基本上覆盖了90%小微企业。实现了“签订一个行业连一串、签订一个区域覆盖一片”的良好效果。
素质促动。市总制定下发了相关配套文件,整理编辑了工资集体协商资料汇编、典型经验做法等,为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业务工作指引。为了提高广大工会干部工资集体协商的水平和能力,市总采取了“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对工会干部进行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除了参加全总、省总组织的培训外,每年组织有关人员到北京、上海等地学习培训,全市各级工会每年举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专题培训班15期、培训工会干部1600多人次,有效地提高了工会干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能力,2013年组织全市工会干部观看全国10所高校“工资集体协商观摩大赛”,有效地推动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健康发展。目前,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市培育起了一支拥有260多人敢谈判、会协商、懂政策、有能力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
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一步稳定了全市企业的劳动关系,为全市创建模范城市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去年以来,全市新签订劳动合同16余万份;企业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500多万元;职工月工资收入较上年平均增长了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