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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明确的“日程表”和“路线图”
到年底,九成百人以上建会学校独立开展协商
到年底,九成百人以上建会学校独立开展协商
中工网讯 (通讯员白莹 记者郭强)针对一些民办学校教师工资待遇存在由校方说了算、教师没有发言权等问题,7月7日,北京市总工会召开北京市推进民办学校集体协商工作现场会,将全面推进民办学校普遍开展集体协商,并提出明确的“日程表”和“路线图”。
记者在现场会上了解到,该市将按照“产业负责、区域配合”的原则,采取“集中协商、二次确认、分别通过、属地备案”的协商模式,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已建会民办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及各类培训机构普遍开展集体协商。计划到今年底,各区县全部建立民办学校工会联合会,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并实现全市90%以上的百人以上建会民办学校独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到2018年,实现全市85%以上的建会民办学校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共有包括幼儿园、初高中、高等学校、培训教育机构在内的民办学校2600家,涉及9.1万名教职工。其中,已有近千家建立工会,涉及3万名教职工;东城、西城等6个区县的民办学校建立了工会联合会,覆盖760家学校,共计1.5万名教职工。今年,这些民办学校将逐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北京市教育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由于民办学校的类型、教职工结构、待遇各不相同,所以协商的内容重点也不尽相同。比如,民办学校独立协商的内容重点是一线职工工资增长水平、高技能人才鼓励机制、女职工特殊保护、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工资同工同酬;民办学校工会联合会则重点围绕岗位工种、工时工价、劳动定额等协商确定行业劳动标准和工资标准,形成行业工资集体合同;教师收入总体较高的民办学校重点协商加班、带薪休假、职业发展等问题;经营状况较好的民办学校突出协商工资水平、增长幅度和福利待遇;经营困难效益不佳的民办学校突出协商工资支付保障、社会保险费足额缴纳等问题。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委员李奕说,推进民办学校集体协商工作,能够有效解决教师队伍不稳定,劳动关系短期化等难题,教育主管部门将大力支持和配合工会组织各项工作,引导民办学校开展集体协商,落实协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