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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日前,无锡新宏泰公司召开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会,参加者为该公司工会负责人、职工代表与资方行政等,各方就2015年度《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集体合同中有关职工工资调整方案进行了深入详细的协商讨论。经过集体协商,会议确定了2015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平均增幅大于5%.“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企业工会的一项重点工作。”无锡新宏泰公司工会主席王建伟说。近年来,公司工会深刻认识到维护职工收入分配权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他们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根据《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主动听取职工代表意见,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工作。一是推动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工资决定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正常增资机制,根据公司实际,制订和实施了《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调动广大职工和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二是平等协商职工工资分配增长,每年初,职工代表与企业方代表就公司职工工资分配、分配形式、收入水平、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工资支付办法等进行平等协商,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依法签订“1+3”企业集体合同。三是做好督促落实,充分行使职代会的评议监督权,根据企业集体合同内容,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时为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提供实实在在的切入点。几年来,无锡新宏泰公司先后荣获“江苏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无锡市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无锡市劳动保障诚信单位”等荣誉称号。
在今年的工资集体协商中,考虑到国家振兴制造业的扶持政策和决心,该公司正处于转型发展和二次创业阶段,公司每年销售收入逐步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结果是在“需要”和“可能”之间找到最佳的契合点、在维护职工利益和保障企业发展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最终确定职工工资标准按照不同工种、岗位上调5—7%,惠及公司900多名员工,让职工共享企业改革发展成果,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实现了企业和职工“双赢”。(胡沈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