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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在果蔬行业“开花结果”
广平县在果蔬行业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吸纳农民工入会,农民工入会率达98%
“经过果蔬行业协会工会与果蔬行业协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今年果蔬行业农民工的工资涨幅超过了15%,农民工月工资达到了1700元以上,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30余元。”广平县果蔬行业协会工会主席曹秀林说,如果工会不能维护农民工的经济权益,那么农民工谁还会加入工会?
据了解,广平县果蔬行业协会现有各类果蔬专业种植合作社26家,种植果蔬面积1500亩以上,建有各种大棚2112个,从业人员6300余人,其中农民工近6000人。“自组建果蔬行业协会工会以来,工会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维护农民工经济权益、吸纳农民工入会的抓手,使农民工年工资涨幅均在13%以上,农民工入会率达到98%。” 果蔬行业协会工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果蔬行业协会工会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积极依托广平县委农工部、县政府农办和县总工会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果蔬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成立了果蔬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专家指导团,搭建起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合力。
“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26家果蔬行业经营者代表提出果蔬行业受市场和气候冲击大,经营风险比较高,职工的风险收益比例应不低于总收益的35%,这样有利于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格局,在效益差的年份能有效降低经营风险。”果蔬行业协会工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职工方代表却提出在职工工资的构成中,风险部分不能超过20%,风险收益应不高于20%。双方各抒己见,争执不下,双方一时陷入了僵局。最后,经工会协调,双方达成了将风险收益定在28%的比例的共识。
为了监督果蔬行业工资集体合同履约,广平县将履约情况纳入了对合作社年审的综合评价体系,纳入了县人大执法检查和县政协视察的计划,纳入了县劳动执法检查的重点,纳入了县工会组织重点工作计划,随时接受农民工举报,每月对履约情况进行汇总和通报。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约的,由劳动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农工委在合作社年审时不予通过,农业产业办公室在信贷、财政补助发放上予以降级。(孙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