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乐陵市总工会“五突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www.workercn.cn2015-09-17 20:15:43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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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今年以来,乐陵市总工会按照“五突出”的要求,进一步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确保职工合法权益。
突出责任落实。市总工会继续明确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法人代表为第一执行人,纪委书记为第一监督人,工会主席为第一协调人,职工群众为第一评价人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机制,聚集各方资源,整合工会内部及党政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全方位、大力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新格局。
突出宣传引导。市总工会组织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干部、基层工会干部深入到所辖企业车间,发放《劳动合同法》、《山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宣传册和宣传单。努力使各企事业单位普遍知晓、自觉执行,引导广大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政治权利,切实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制化轨道。
突出分类指导。市总工会成立了三个专项小组,对辖区内的规模以上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调查摸底。下发《工资集体协商操作指南》,对乐陵市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进行指导。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与组建工会结合起来,做到企业新增一家,工会组建一家、规范一家。
突出监督抽检。市总工会将全市17个乡镇(街道)共分成三个片区,由三个班子成员具体负责。三个班子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到自己管辖的区域进行工作督查,查看辖区内的规模以上企业、行业、区域集体合同是否到期、是否依法进行了工资集体协商。督促各企业按时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突出典型培植。经过近几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践,乐陵市涌现出了山东国强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泰山体育产业集团等一些先进典型企业。今年以来,市总工会先后召开了3次先进典型观摩会,并听取了先进企业工会主席的汇报。不少非公企业的工会主席表示,这种参观学习收益颇丰。(边绎)
编辑:王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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