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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日前,江苏省盐城市总工会召开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分析会,会上对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拓展协商内容、规范协商程序、增强协商实效、提高履约率和职工满意度,形成盐城特色、促进和谐发展、争取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年度目标任务进行了一次“回头看”,总结过去经验做法,找出存在问题,部署后几个月工作并提出了6条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社会组织、企业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意义;宣传工资集体协商对职工增收、企业增效、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重要作用;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程序;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的成功经验,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工资集体协商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
二是进一步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分类指导力度。
按照企业规模、经营状况和党群组织建设等不同情况,因企制宜,分类指导,从五个情况加以分类指导。
生产经营正常,效益有增长的企业,在工资指导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生产经营基本正常,但效益不好的企业,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企业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协商确定劳动定额标准和工件单价,确保90%以上的职工能够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劳动定额。实行特殊工时制的企业,协商确定工时标准、职工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基数、工作休息时间安排。企业比较集中的工业园区和中小企业较多的乡镇、街道、社区,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
三是进一步加大提升工资集体协商能力水平力度。
各级政府要重视工资集体协商能力建设,要在基层建立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企业代表组织,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调查分析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的办法,协调统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大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力度。
把和谐队伍劳动关系企业创建作为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途经和抓手。根据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多元化的特点,不断丰富创建内容,规范创建标准,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总结表彰创建先进,将创建活动覆盖到所有企业,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推进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五是进一步加大建立完善表彰奖励制度力度。
各级政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代表组织应建立工资集体协商表彰奖励制度,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将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作为企业、企业经营者、工会负责人参与各类、各级劳模、先进评比的主要条件,作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基本条件,并列入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档案。
六是进一步加大党委政府对工资协商考核力度。
各级政府要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实施“惠民工程”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位置。每年制定本地区职工工资增长目标,作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内容统筹安排,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陈庆红 李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