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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力促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
//www.workercn.cn2015-11-17 07:32:58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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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层面有突破 部门之间有协作 品牌工作有影响
宁夏力促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
目前,已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到96%

  中工网讯(记者马学礼)“如今,工会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了!”11月1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民管部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几份材料:去年,工资集体协商被自治区综治委作为重点推进的10项工作之一,今年又将它在“平安宁夏”的50分考核分中,分值也从1分提升到了2.5分。近年来,宁夏区总与有关部门积极合作,不断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使其成为宁夏工会的品牌工作,影响力不断扩大。

  针对集体协商在非公企业推行相对较难状况,宁夏从立法层面予以突破。2010年底,《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该条例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作出了11条专章规定。2011年底,工资集体协商被纳入自治区政府与工会第十次联席会议进行研究,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随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初步形成工资集体协商依法推进的局面。

  2014年12月,自治区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并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区总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2014~2018年提质增效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及推进措施,指导全区工会以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此外,区总还联合区工商联下发《关于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与职工共建双赢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了全区劳动关系三方工作推进会,从地方党委政府、劳动关系三方、产业工会和企业4个不同层面,总结交流工资集体协商经验,区人社厅、总工会、工商联、企联从不同角度,部署新形势下三方四家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的对策措施。

  为进一步将集体协商落到实处,区总还于2013年建立了一支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目前,该队伍已达到109人,其中自治区统一聘用的指导员有70人,区总列支经费60余万元用于劳务补贴,各市县工会也聘用专兼职指导员,达到地市工会3人、县(区)工会2~3人的人员配备要求,初步形成了自治区、地级市、县(区)集体协商三级指导体系。

  据悉,宁夏围绕工资集体协商的诸多努力已见成效,目前,已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到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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