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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朐县:工资协商履约“4+1”
//www.workercn.cn2015-11-18 10:27:13来源: 中工网——《山东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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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为全面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履约率,增加广大职工的满意度,临朐县总工会着力抓了“四项制度、一票否定”的落实,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县总工会督促企业建立主动要约制度,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准确把握协商范围、建立培育协商主体、认真选好协商代表、精心设计启动要约、结合劳动定额协商、规范协商程序”的步骤进行要约。

  县总工会督促企业建立职工参与制度,要求企业每年向职代会或全体职工报告一次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并组织职工满意度测评。

  县总工会建立工资集体协议履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制度,采取职工代表巡查、定期公开公示,成立专门督察小组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工资集体协议履约落实情况的监督。

  县总工会建立了调度检查制度,实行“挂图作战、图表公示、逐一销号、动态建设、规范管理”的工作方法,不定期对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县总工会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把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推荐评选各级劳动模范、劳动奖状(章)、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优秀工会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对建会企业年度内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没有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在评选上述先进时实行一票否决。(李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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