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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阜宁工会创新“1+N”工资协商模式
//www.workercn.cn2015-12-25 16:19:26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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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今年来,江苏省阜宁县总工会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积极创新“1+N”模式,通过实际运作,效果显著。

    “1”即以“春季要约行动”为主抓手,全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县总将4-5月定为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月。明确全县227个重点企业率先开展工资协商,其它建会企业紧随其后;行业工会和工会联合会在县总及镇区工委的指导下开展协商,逐步将协商范围覆盖所有建会企业。全县重点企业协商率、合同签订率均要达100%,其它建会企业“两率”达85%以上。

    “ N”即推行其它形式的协商模式,主要包括:“集群式”协商。以镇(园)区、街道的行政和工会为主体,以辖区内的各行业为集群单位,其范围涵盖各行业工会及由小微企业联合工会,实行的是同一种行业原则上只集中开展一次集体协商,特点是既有行业协商的基本做法,也有与其不同的创新模式,集群协商能有效发挥有限人力资源,优势互补、省工省时、高效快捷、便于监督的作用。

    投票式协商。公司工会不断健全完善职代会的民主表决方式,坚持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均釆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切实保障职工代表自主意愿得到充分表达。同时,注重扩大职工的有序参与,对涉及职工整体利益重要事项,在广泛宣传引导的基础上,实行全员票决制进行集体决策。

    专题式协商。侧重以会议为主要形式,集探讨、交流、协商于一体,由具有相对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职工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或企业职能部门,围绕企业经营管理的前瞻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中的某一专题进行平等议事,专题协商,在实践中积累工作经验,形成工作规范,逐步将专题协商的实施扩大到企业的整个决策过程中。

    个体式协商。通过职工以个体的方式参与涉及自身利益的决策形式,建立企业协商民主常态化机制,进一歩健全职工个人与企业通过协商签订或调整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个体技术含量和贡献业绩确定相应的工资标准,同时,注重引导企业通过信箱、问卷、座谈、访谈等传统方式,体察民意、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纾解民困。利用电子邮箱等现代手段,征集协商议题,不断丰富职工个体与企业的协商民主实践。

    分级式协商。对外资企业,即由总部与各子公司首次协商,综合各地的具体情况、收入水平及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原则确定各子公司的计时、计件标准;各子公司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由公司行政、工会、车间主任及班组(线)长二次协商确定本公司工资定额标准;对计时工资(后勤、机修、门卫等)和部分计件工资(特殊工艺、新产品)进行一事一议确定工资标准。同时规定,各工种工资以协商确定的标准为基数,每年按一定比例的幅度递增。(王建军  王立军  周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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