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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总:“三三三”模式 引导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范运行
//www.workercn.cn2016-01-11 19:11:51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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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江苏省盐城市总工会在深化工资集体协商质量中,勇于创新、大胆探索、注重质量,在过去取得一系列创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推行“三三三”模式,引导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范运行,取得了提质增效的实实在在效果。主要做法是:

  注重“三个环节”。一是要应约环节。市总把要约和应约作为企业做好工资集体协商的关键,注重要约和应约两个环节环环扣紧,严格两个约定内容符合要求、强化协商协议两个工作到位。二是协商环节。正式协商时,做好会场布置,从主持人讲话、职工方代表、行政方代表、行政方讲话、协商内容、协议内容,双方签字、协议送审等,每个环节坚持质量。审查环节。协商结束合,协商协议送人社部门审查盖章,在企业进行公示,并对执行情况,组织职工代表巡视。

  区分“三个阶段”:一是协商准备阶段。每轮协商前,劳资双方要加强调研,倾听职工呼声和合理诉求,集中意见,做好协商材料等准备,提交协商。二是正式协商阶段。严格按照市总制定的工资协商11个大项47个小项的工资协商规范程序和工资协商协议规范标准,正式协商,不走过场。三是审查公示阶段。签订一合同三协议后,一式三份交人社局审查盖章,企业在公布栏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监督和巡视。

  履行“三种职能”:一是宣传发动职能。工资协商的关键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市总每年年初企业开展工资协商阶段,都选派理论骨干和优秀职工代表携带材料书籍和挂图等深入企业服务工资协商工作,提出问题、查找不足,确保工资协商工作在企业得到落实。二是指导服务职能。市总注重发挥工资协商专家组成员职能作用,组织定期不定期的请他们蹲点镇区、深入企业专项指导服务企业开展工资协商工作,确保一个镇一个镇过关,一个企业一个企业把关,有效提升工资协商质量。三是督查考核职能。市总制定工资协商规范标准和考核办法,组织有关部门专门人员履行职能作用,加强督查考核,对督查考核中取得的成绩、报市总统一总结推广,存在的不足,县区统一下发“友情提示单”,督促整改完善。(李国保 陈庆红 倪汉硕 丁书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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