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芦台镇餐饮业工资集体协商 职工收入满意度超九成
//www.workercn.cn2016-01-14 09:16:35来源: 中工网——《天津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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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台镇餐饮业工资集体协商成效显著
职工收入满意度超九成
中工网讯 日前,记者从宁河区芦台镇总工会获悉,该镇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与镇餐饮企业签订了本年度的工资集体协议。通过代表的讨论,协商结果为酒店餐饮行业职工工资增长标准较上年增长10%。调查显示,职工对收入满意度达90%以上。
芦台镇现有餐饮企业22家,职工250多人,这些企业分布广,规模小,职工流动性大,职工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针对这种现状,该镇在1998年建立了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在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逐步完善、制定和实施了《芦台镇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议》,每个职工工资增长都在7%左右,规范了行业发展。
据了解,该镇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采用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的形式,让企业倾听职工的内心需求,让职工了解企业的发展状况。此次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及涨幅标准、职工岗位工资标准、职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期间工资标准、职工保险和福利方面的待遇标准4项内容。另外,本次工资集体协商还提出,凡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付出了正常劳动,企业将按日为职工提供工作餐,或给予相应补助;因经营需求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履行法定程序,并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镇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付占运表示,自从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来,不仅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保持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还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实现了企业效益和职工收入同步增长,推动了行业的发展。(马征)
编辑:郭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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