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港务总公司维护职工权益从集体合同入手
//www.workercn.cn2016-02-03 14:44:21来源: 中工网——《安徽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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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在用工工资上,将试用期工资标准不低于1000元/月修订为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将驾驶员的岗位津贴从每月200元提高到240元。”“在劳动保护方面,将安全基金的提取比例从原来的1%提高至1.5%,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入……”这是2月1日,安庆港务总公司企业方与职工方就双方将要签订的《集体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协商的情景。
安庆港务总公司重视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中找准切入点,从现行的《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及一年一度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入手,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借助重新签订新一轮的合同契机,开展企业方与职工方协商活动。协商中双方各有五名代表组成,企业方以行政一把手总经理程庆为代表,职工方以工会主席张文翠为代表,企、职双方在充分考量当前企业形势,立足维护职工权益的基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原有的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其内容除了上述情况外,还涉及了《集体合同》中将组织安排身体体检的范围从从事危化行业的职工扩大至全体在岗职工,企业人性化管理的触角进一步延伸。为了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精神,删除了原来的一些条款,保持与中央、省市精神相一致。将以前的劳动合同条款独立成章,进一步规范总公司的劳动用工制度,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
据了解,安庆港务总公司新协商的《集体合同》,将在通过职代会审议并完备相关程序后,由企业方代表与职工方代表签字生效,正式实行。 (沈厚洋)
编辑:郭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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