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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集体协商“法律顾问”为职工谈判代表撑起一片天
//www.workercn.cn2016-03-02 21:38:52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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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江苏省盐城市总工会在指导和服务全市企业集体协商工作中,大胆创新、勇于实践,不断深化集体协商质量建设。试行的聘请“法律顾问”做法,为职工代表在集体协商谈判中遇到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集体协商协议条款等实际问题撑起了一片蓝天。这是盐城市总工会深化集体协商质量推出的又一举措,为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据了解,盐城市总工会以往开展集体协商,企业按要求推荐选举产生了职工代表,在集体协商中发挥职工代表应有的作用。但长期以来,由于企业的不确定因素和职工代表流进流出的不稳定性,集体协商中时常出现职工代表与行政代表谈判能力、技巧和法律知识相比,职工方代表法律知识有些差距,导致不会谈、谈不成的情况,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直接影响了集体协商的质量。市总工会针对这一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制定协商创新计划、出台集体协商新政,加强与市内品牌法律服务所和质深律师强强联合,实施‘集体协商法律知识与工会组织同步共享、加强组织建设。协商谈判涉及到的法律知识与职工同步共用,强化职工素质’“双强”计划,专门挑选擅长处理劳资纠纷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集体协商现场为职工代表依法协商撑腰鼓气。协商现场,凡职工代表谈判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法律顾问”及时提供现场适用的各种法律知识依据,为职工代表有理有据谈判、保证协商成功、达成共识发挥了律师工作者的作用,较好地解决了职工代表法律知识欠缺的情况。同时,“法律顾问”还与职工代表建立长期合作制度、为职工代表发放“法律顾问”联系卡,24小时保证通讯畅通,形成工会组织与律师事务所在集体协商中,工作互通互联、知识资源共享、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的法律援助地位。

    盐城市总工会试行“法律顾问”这一做法,使职工代表谈判有勇气,谈薪有底气。江苏圣泰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工会主席严风祥担任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他深有感触地说:“过去,在集体协商中,时常因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学习不透,谈判往往与行政方达不成协议,导致协商不成。现在,”法律顾问“随时都在身边,我们谈判有了靠山,维权有了保障”。(李国保 陈庆红 倪汉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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