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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工会“三项机制”不让集体协商走形式
//www.workercn.cn2016-03-03 07:35:27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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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内容要预报 合同内容应“下达” 履约效果须“满意”
荆州工会“三项机制”不让集体协商走形式
要求企业职工参与率70%以上,对合同知晓率90%以上,履约满意度70%

  中工网讯 (记者邹明强 通讯员朱泽平 姚守贵)湖北省荆州市总工会通过建立集体合同协商预报、履行监督和履约评估机制(下简称“三项机制”),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进入“持续、健康、长效、发展”的运行轨道,收获了企业和职工双受益的效果。

  此前,荆州市总工会通过调查发现,部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存在流于形式、缺少实质性谈判、透明度不够、实效性不强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从2014年3月开始,荆州市总在全市518家企业中尝试建立集体合同协商预报、履行监督和履约评估机制,迄今有28家企业的先进做法在全市推广。

  通过建立协商预报机制,力求使职工的参与率达到70%以上。要求企业工会在协商前向上级工会报送《企业开展集体协商预报表》、“双要约”文书和回复函。上级工会对协商重点进行审查,关注合同是否把普通一线职工作为重点对象,是否将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女职工权益保护、员工培训等内容列为协商重点,对集体合同的签约主体、协商内容、程序合法性、审议规范性等关键问题预先审查。通过统计《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调查问卷》,掌握基层企业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知晓率。通过对要约书和回复函的审查,了解掌握基层企业集体协商时间,以便跟踪督办。

  通过建立履行监督机制,保证职工对集体合同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主要鼓励内部监督,指导基层企业建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企业履约;外部监督作为必要的补充,由上级工会通过签约参与、督促公开、抽查检查等方式,力求将集体合同的内容落到实处。

  通过建立履约评估机制,力争职工对集体合同的履约满意度达到70%。市县总工会联合同级人社部门和企业联合会,召开劳动关系双方代表参加的集体合同评估会议,通过查看资料记录、座谈访问等形式对企业进行考核,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和实际效果。荆州市总工会联合人社部门和企业联合会,对各地、产业和行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湖北达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200多名高学历职工。从2008年开始至今,公司一直坚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实现了协商重点由“一次性制定工价协商”向“一岗一工序制定工价协商”转变。公司负责人徐振明感慨道:“工资集体协商是凝心聚力促进企业发展的法宝,我特别赞同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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