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阜宁县总“六个规范”推进工资协商
//www.workercn.cn2016-03-06 18:13:35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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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近日,江苏省阜宁县总工会把工资集体协商列为全年重点工作来重抓,着手早、行动快、措施实。注重“六个规范”,力求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新突破。
规范协商时间。县总在春节后的全委(扩大)会议上,将工资协商与工会组建同步布置,同步落实。明确3-4月份为全县工资协商要约月,全县重点企业100%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签订劳动合同,其他建会企业集体合同、工资协商的“两率”也要达到85%以上。目前,全县重点企业工会已陆续向行政方发出要约并得到了及时回复。
规范代表比例。县总要求,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公司工会推荐,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代表构成要综合考虑工会干部、劳动模范、一线工人、女职工及科技人员等层面,尽量使更多的一线工人走上工资协商一线,打破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工会干部主导的格局。同时,在不断扩大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规模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培训,有效破解职工方协商代表“不会谈”、“不善谈”难题。
规范协商重点。县总要求,在开展工资协商中要做到有的放矢,不搞一个模式、一刀切。对于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好的企业,重点就工资水平、奖金分配、补贴和福利等提出协商要约,重在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对于生产经营比较困难、效益较差和一般的企业,重点就工资支付办法、离岗职工生活费等提出要约,重在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对于非公企业参考县工资指导线、消费指数等因素,重点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水平及最低工资标准等提出协商要约,重在解决企业职工工资总额随企业效益增加而相应提高等问题。
规范协商层次。做到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抓大不放小。对全县225个重点企业100%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其它建会企业集体合同、工资协商的面达到85%以上,行业工会和工会联合会在县总及镇区工委的指导下开展协商,逐步将协商范围覆盖所有建会企业。
规范协商程序。把依法依规贯穿协商全过程,县总工会出台了《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实施意见》,具体制订了相关协商制度,明确了在协商过程中坚持协商內容合法的原则;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实亊求是的原则和公开的原则,使整个协商过程都在制度的规范下进行。一是发出要约。内容包括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代表人数和名单、需要对方提供的资料等。二是平等协商。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经双方同意,也可由一方主持。协商会议记录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协商中未形成一致意见的,经双方同意可中止协商,择日重启。三是审议通过。对双方协商通过的集体合同草案提前发到职工代表手中进行审议,经职工代表大表决通过后,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公示并报送县人社部门审查同意后生效。
规范考核奖惩。一是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把工资协商列入全县经济、社会总体目标中,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切实摆上重要议事议程,与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二是实施目标考核,县总对机关相关职能科室制订岗位目标责任制,各镇(区)、系统工委签订目标责任状,将集体合同、工资协商目标分解到各基层,实行目标考核,年终综合考核兑现。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先进个人综合评比和干部任用的一个依据。三是同企业评先创优挂钩。凡不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单位,不得参与先进集体、综合先进评比;企业主不得参与劳模、“五一”劳动奖章等评选。(王立军 王建军 周永祥)
编辑:葛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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