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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总建立“三项机制”避免集体协商流于形式
//www.workercn.cn2016-03-09 16:52:03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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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针对部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存在流于形式、缺少实质性谈判、透明度不够、实效性不强等问题,大丰区总工会通过建立集体合同协商预报、履行监督和履约评估机制(下简称“三项机制”),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持续、健康、长效运行,避免集体协商流于形式。

  一、建立协商预报机制,使职工的参与率达到70%以上。要求企业工会在协商前向上级工会报送《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筹备报告》、要约书和回复函。上级工会对协商重点进行审查,关注合同是否把普通一线职工作为重点对象,是否将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女职工权益保护、员工培训等内容列为协商重点,对集体合同的签约主体、协商内容、程序合法性、审议规范性等关键问题预先审查。通过统计《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调查问卷》,掌握基层企业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知晓率。通过对要约书和回复函的审查,了解掌握基层企业集体协商时间,以便跟踪督办。

  二、建立履行监督机制,保证职工对集体合同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指导基层企业建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企业履约;上级工会通过签约参与、督促公开、抽查检查等方式,力求将集体合同的内容落到实处。

  三、建立履约评估机制,力争职工对集体合同的履约满意度达到80%以上。区总工会联合区人社局、经信委、工商联,召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代表参加的集体合同评估会议,对各镇(区)、企业和行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通过查看资料记录、座谈访问、职工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对企业进行考核,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和实际效果。(通讯员 夏光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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