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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发区引导企业建立工资协商和正常调整机制
“你给员工涨工资,我就给你发奖金”
每年评奖一次,累计奖励金额已达1.8亿多元;今年134家企业分享1584万元奖金
中工网讯(记者张玺 通讯员江津)“你给员工涨工资,我就给你发奖金。”为引导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正常调整机制,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近日,天津开发区出资1584万元,对爱信(天津)车身零部件有限公司等100家获得“天津开发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奖”的企业,天津三星电机有限公司等34家获得“天津开发区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突出贡献奖”的企业给予奖励。
记者从负责评奖的天津开发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获悉,该奖励源于天津开发区的一项政策: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并为一线职工增长工资,且增长额不低于当年天津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下限的企业,天津开发区管委会按该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增长额的15%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据介绍,此举旨在让奖励成为引导企业重视员工权益的“风向标”。
据了解,天津开发区多年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每年评选一次“和谐企业创建奖”,由开发区财政出资,奖励那些在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劳动双方正常沟通机制、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劳动保障法律监督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和谐企业创建奖”设立3个奖项,奖金分别为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2万元。在一、二等奖的获奖企业中,开发区再评选出“工资增长突出贡献奖”,对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提高职工收入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爱信(天津)副董事长付沁泉告诉记者,该公司坚持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已有7年,去年一线员工人均收入增长比例达到12.6%。通过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增强了企业凝聚力,激发了员工创造活力,去年公司销售额达到13亿元。
罗姆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驹表示,公司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畅通企业与员工、企业与工会、员工与工会的沟通渠道,公司每年还按比例提高一线员工收入,增强员工的获得感。目前,公司员工流失率在3%以内。
据悉,从2006年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奖励政策以来,天津开发区已累计奖励1.8亿多元,带动员工实际收入增长20亿元以上,数十万一线职工因这一政策受益,有效稳定了职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