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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餐饮行业年度职工各岗位工资增长不低于10%、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712元……”这是洛社镇餐饮服务行业首份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中的内容。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首个餐饮服务行业工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在洛社正式签订。
据悉,该合同覆盖洛社镇餐饮行业工会企业16家,职工698人,这些企业分布广、规模小,且普遍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人员流动性大的现象,职工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工资协商有利于维护企业和职工方的双方利益。”镇总工会负责人表示,该镇2013年建立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在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今年初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向所覆盖的16家餐饮企业发出协商要约书,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和经营状况的不同,确定不同的协商重点。双方围绕洛社镇餐饮服务行业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及工资协商专项协议中相关细节内容进行面对面交流,协商约定了餐饮企业各个工种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分配方式、福利待遇标准等各项规定细节。该合同共18条35款,分地区、企业规模、工种岗位,量化了最低工资标准和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确定每个职工工资增长都在7%左右,规范了行业发展。
“有了这份集体合同,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就有了底气。”洛社镇一家酒店女员工高女士说,比如职工患病或非工伤医疗期间,当月实发工资不得低于行业最低工资的80%;有的企业借口职工违纪扣发工资,现在合同规定扣发工资最高不得超过本人工资20%,扣发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该镇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采用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的形式,让企业倾听职工的内心需求,让职工了解企业的发展状况。此次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及涨幅标准、职工岗位工资标准、职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期间工资标准、职工保险和福利方面的待遇标准4项内容。另外,本次工资集体协商还提出,凡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付出了正常劳动,企业将按日为职工提供工作餐,或给予相应补助;因经营需求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履行法定程序,并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以前员工流动性大,说走就走,跳槽频繁,员工队伍不稳,企业发展也受到制约;合同签订后,管理规范了,到哪干,最低工资标准都一样,员工队伍就能够稳定了,对劳资双方都是好事。”该镇餐饮行业工会主席谢刚介绍。(华晓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