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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记者李玉波)“公司运行良好,资产逐年增加,这一点大家有目共睹。靠什么?靠的是职工的辛勤劳动。物价逐年上涨,职工的工资也应该随之增加。”日前,在位于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的内蒙古东北六药集团会议室内,一场激烈的“辩论赛”正在举行,企业方的7名代表与职工方的7名代表就2016年度职工的工资、福利等问题展开协商,企业方向职工解释了企业经营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职工代表也反映了职工对目前工资、福利情况的诉求。
经过一番讨论,在企业工会主席的协调下,最终,双方在最低工资标准、带薪福利休假、年度工资总额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通过这次集体协商会议,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水平都将在2016年获得提高。
工资收入是职工的主要生活来源,过去,职工工资大多是老板一人说了算。自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职工的工资不再是老板“一言堂”。近年来,在各级党政的重视支持下,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工会全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科学合理地确定工资标准,努力提高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劳动报酬。职工收入稳步提高,劳动关系越发和谐稳定。
如今,内蒙古自治区的工资协商工作已经形成党委重视、政府主导、三方合力、工会力推、企业和职工良性互动的格局。截至2015年底,全区建会企业签订集体合同5.4万份,覆盖职工331.5万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5.4万份,覆盖职工295万人。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吴燕平表示,工资协商并非是单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制度,它的意义更在于形成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实践中,工资协商也是企业和职工增进交流与理解的过程。通过工资协商,职工的权益得到保障,企业的竞争力得以提升,从而达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企业和职工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