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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江苏省盐城市总工会在深化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中,坚持把规定动作作为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严把“五关”,全面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质量。
严把代表产生程序,全面规范条件程序关。市总指导协商双方严格按照法定规范产生企业、行业和区域内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程序条件。企业方首席代表由企业法人、协商主体协会、商会组织会长担任。职工方首席代表一律由工会主席或联合会主席担任。
严把要约启动程序,全面规范要约程序关。市总工会每年坚持集中时间、指定地点、集中人员会同市人社局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支持企业、行业和区域工会主动向企业行政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书面要约,启动要约程序,规范要约行为,企业方积极作出回复。
严把协商会议程序,全面规范会议程序关。市总广泛学习、充分调研、征求意见、改进方法,指导双方协商代表采取召开工资集体协商会议、模拟工资协商会议程序、举行经过反复工资集体协商会议观摩演练,走活了企业、行业和区域工资集体会议规范程序,完善了工资集体协商会议补充程序。市总还派出专家组成员全程参与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现场纠正会议不规范细节13处。
严把职代会通过协商结果,全面规范审议程序关。经协商会议讨论形成的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盖章生效,确保工资集体合同规范合法。
严把双方材料备案程序,全面规范审查程序关。企业、行业和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会议记录、协商结果、集体合同等,由市总工会及时组织双方整理规范,报送市人社局审查,报送市总工会备案归案。合同、协议、附件材料审查生效后,引导企业、行业和区域企业及时向职工予以公布。据不完全统计,盐城市企业、行业和区域工资集体合同全部通过人社局审查、市总备案。(陈庆红 李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