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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宣传,扩大职工知晓面。通过前期的摸底调查,发现全县主要企业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够了解, 针对这一问题,县总工会采取一定措施,争取最大化扩大职工的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知晓面。提升指导员业务水平,严格选聘县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保证指导员能胜任岗位工作,积极派遣指导员参加省总、州总组织的培训,以县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为骨干,加强对各乡镇、各系统、各企业工会兼职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及工会主席进行培训,针对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一一详细解答。全年多次选派县总工会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和法律援助律师深入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宣传,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法律依据、协商内容和操作流程进行详细讲解。
利用全县的普法宣传活动日,联合有关单位,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全年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解答咨询近30人次。通过培训培训和宣传,大大地提高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和各基层工会主席的能力和素质,使全县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为开展好全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协调各方,总结推广经验。每年组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深入重点规模企业对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县人社局坚持从严审核工资集体合同,努力完善与工资集体协商相匹配的最低工资保障。县总工会大力培育工资集体协商先进典型,指导先进典型企业规范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流程和台账管理,落实好企业民主管理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工资集体专项合同条款,全年分别选树德钦县梅里雪山国家公园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和德钦县粮油购销公司2家企业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先进典型,并召开经验交流会,推广交流先进典型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过程、经验做法及台账管理方法,并邀请专职指导员对典型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台帐进行点评和业务辅导。通过各方的力量,督查企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通过推广先进典型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保障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实效。
一年来,经过各方努力,德钦县新建企业工会5家,全部签订三项合同,续签合同36家。目前全县已建工会企业90家,已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90家,覆盖职工1509人,合同签订率达100%。通过推动和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李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