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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工会因企制宜“亮”出特色
//www.workercn.cn2017-01-09 07:41:53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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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记者丛民 通讯员常伟刚)山东省济宁市总工会因企制宜,推出工资协商三方指导、要约行动独立协商、工资协商磋商干预、工资协商援助制度、工资协商“党政主导”、工资协商“条块结合”等6种协商模式,并依据企业所有制形式、行业类别等因素,制定规范了5种工资专项合同文本,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

  工会工资协商三方指导模式。由国资、人社、工会负责确定本地国企的工资增长幅度区间,各企业根据这个幅度区间,经企业工会代表职工方与企业方依法进行协商。该模式主要用于大中型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并制定了工资集体协商国有企业工资集体合同文本。

  要约行动独立协商模式。以企业为单位,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工会代表职工方与企业方依法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由企业劳资双方共同协商直接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增长幅度。该模式主要用于外商投资(控股)以及其他整体规模较大、管理基础较好的非公企业。

  此外,工资协商磋商干预模式,针对农民工聚集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由行业协会与相关机构磋商后,对行业内劳动者的工资增长实施干预;工资协商援助制度模式,对于集中在某一地区、数量较多、难以开展协商的中小企业,由当地的雇主、工会、政府部门组成援助领导小组,给予其集体协商的帮助、指导、协调;工资协商“党政主导”模式,针对中小非公企业协商主体缺失问题,由本地党政主要领导组织发动,与区域内企业推选行政方协商代表,由所在区域工会向企业发出要约;工资协商“条块结合”模式,针对企业行业组织缺失等实际,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由上级工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协商,基层工会配合,共同推动。

  目前,该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稳步推进,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市共有建会企业15109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14519家,建制率为96.09%。中小企业共有6895家,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414份,覆盖企业6426家,建制率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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