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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公企业为重点 强化专职队伍建设 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吉林省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全省企业签订集体合同18922份,覆盖企业64373户,覆盖职工2353152人
中工网讯(记者 栾伟强)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非公企业神光药业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6年来从未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职工的收入也从2009年月人均950元增长到目前的2000元,职工们赞口不绝。这一典型事例,正是吉林省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
去年,吉林省总工会着眼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新时期职工群众利益诉求,牢牢把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主线,深化集体协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目前,全省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18922份,覆盖企业64373户,覆盖职工2353152人。签订全省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0787份,覆盖企业71984户,覆盖职工2475967人。
在推进集体协商工作中,吉林省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抓住提质增效的关键点,着力推动涵盖众多小型非公有制企业的行业(区域),开展以工资为主要内容的行业(区域)集体协商。签订区域(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1982份,覆盖小型非公有制企业36298户。其中,辽源市一方面与企联、工商联等单位沟通、协调,促进行业协会的建立,使行业小型非公企业具有了行政主体;另一方面在婚庆、餐饮等已有行政主体的行业,与其行政方行业协会多次磋商,组建起行业工会。白山市建立了126个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使行业(区域)集体协商有了主体依托。
同时,吉林省切实强化集体协商专职工作队伍建设,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共聘任67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各地还对兼职指导员重新进行了调整、核准,目前,全省兼职指导员队伍人数达1306人。省总印发了《吉林省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聘任制度》《吉林省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培训制度》《吉林省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档案制度》。同时,在业务工作层面还印发了《关于报送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建设和工作情况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指导员队伍的管理,为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提供有效保障。此外,吉林省总和各地都分别组织了专职指导员和基层工会干部的培训班,强化指导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仅省总本级今年培训人数已近200余人,全省培训总人数达1600余人。
为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吉林省总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全省市、县两级工会,按照《吉林省总工会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深化集体协商工作(2014-2018年)规划》中,关于本级层面每年要培养选树非公企业、区域、行业集体协商典型示范单位各两个的规定,逐年抓好落实。长春、四平、辽源等市,都先后组织召开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或推进会议。全省各级工会分别总结了百余个涵盖国企、非公和区域、行业等,不同性质、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层面、不同代表性的典型经验。通过不同途径和方式,予以广泛宣传推广,通过引领示范,助推工作开展。长春一汽四环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认真实行工资集体协商,2014年一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14.7%,技术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