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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武安镇总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签约,让非公企业职工增收——
工资集体协商让 职工有了“好薪情”
中工网讯(记者孙广军 通讯员王从江)记者在武安市玉州煤化公司采访时了解到,职工稳定率达到95%以上,技术职工稳定率达到90%以上。熟悉情况的武安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李延昌介绍,没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前,职工为嫌工资低跳槽现象时有发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签约后,职工每月增收400元,涨幅20%,并做到了每月按时开工资。
据了解,武安镇总工会在对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基层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积极性不高,存在工资集体合同执行不到位的状况,导致部分职工特别是技术职工跳槽。武安镇总工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企业经营者认为,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文本,等于是自己给自己戴上了“紧箍咒”,再加上当地部分企业因去产能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招工比较容易,对工资集体协商想签就签,每年的签约率不足60%。
找到问题的症结后,武安镇总工会将提高企业负责人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认识提到了议事日程,组织企业负责人举办了《劳动法》、《工会法》和《河北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培训班,并将开展、落实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基层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在评选劳模、五一奖章、先进单位考核及各类评先活动中占有一定的分值。
武安镇总工会为促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集中签约向纵深发展,举办了工资集体协商集中签约经验交流会,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工会负责人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较好的文安钢铁公司和明芳钢铁公司进行观摩,还专门制作了工资集体协商集中签约专题片,有效提升了企业负责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签约的积极性,使集中签约率由原来的60%提高到95%。李延昌介绍,在钢铁行业普遍不景气的情况下,武安镇所属钢铁企业职工工资涨幅率在10%以上。
武安镇总工会为强化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履约和兑现,出台了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必须向职工公示,必须接受镇总工会监督等“四必须”制度,并成立了镇县总工会、企业工会代表及职工代表参加的工资集体合同履约监督检查组,不定期进行抽查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