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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才流失之痛止住了
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李丽华也加入力挺集体协商的行列。
在厦门,保险行业的职工收入水平相对较高,但各企业发展极不平衡,悬殊较大。近年来,金融形势变化加剧,保险行业用工成分复杂,销售队伍流动性较大。“销售队伍是保险企业的人才,每一名员工的流失都是企业不可承受之痛。”李丽华说,“有必要通过集体协商,进一步明确、统一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幅度、福利待遇发放标准等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2015年,当地保险行业进行首次协商,本着探索经验、先易后难的工作思路,将首次集体协商的重点确定为调整企业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2016年,进行第二次集体协商,在签订工资集体合同时,再将行业的工资水平增幅及调整机制作为重要内容。
正是由于坚持综合推进的思路,当地保险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进展顺利。两年来,各企业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由原先的每月132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并要求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相协调,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提升职工的福利待遇。
“保险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虽然开展时间不长,但是带来的变化很大。”李丽华说,“近年来,厦门保险行业职工队伍稳定,行业内没有发生一例因为工资、劳动保护及福利问题的职工投诉案件。这要归功于行业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
此外,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厦门盈众汽车集团股份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的老板们,也分享了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的心得体会。
经营压力加大更需集体协商
集体协商难开展,其中关键一环在于企业行政方不愿谈。
“让企业家们现身说法,可以让那些还不了解、不支持集体协商的企业家消除顾虑,达成共识。”厦门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负责人表示。
厦门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倪超表示,集体协商制度一头连着企业,一头连着职工。开展集体协商,可以使劳动关系双方在利益差异的情况下,找到企业发展与职工权益的平衡点,实现利益共享。“当前,部分企业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经营压力加大,在这种形势下,更需要通过集体协商这一机制,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从源头上避免劳动纠纷,推动职工与企业相互理解、同舟共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