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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餐饮业联合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既让员工腰包“鼓起来”,又让饭店老板“富起来”——
利益兼顾让劳资双方露出笑容
中工网讯(记者孙广军 通讯员王从江)近日,武安市某饭店服务员马玉梅,又一次婉拒了在山西长治市某饭店任餐饮主管的表姐让她到其所在饭店工作的电话。马玉梅告诉记者:“自从餐饮业联合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来,员工的工资每年都在增长。每月近2000元钱的经济收入,我越来越觉得在武安有奔头。”
据了解,武安市餐饮业联合工会始建于2008年,由24家中小型饭店组成,涵盖员工近600名,且大部分员工当地农民工组成。员工工作时间长、工资偏低,加班加点是常事,大多没有节假休息日和节假工资,职工对此敢怒不敢言。武安市餐饮业联合工会积极借鉴乡镇、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经验,由餐饮业联合会作为企业方代表,餐饮业联合工会代表职工方,开展了工资协商。
记者在武安市餐饮业联合工会看到: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2010年员工工资增长5.8%,2013年增长16%,2015年增长10%,2016年增长8%。武安市餐饮业联合工会工作人员介绍,每年3月初,联合工会便给市工商联餐饮商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共同协商员工工资集体协商问题,得到了餐饮联合会领导的支持。在开展协商时,既照顾职工利益,又兼顾饭店的既得效益,经过拉锯式的协商,签订了规模较小的饭店员工工资不得低于1600元,规模饭店员工工资不得低于2000元,饭店效益还要与员工工资挂钩,给予员工提成的协商文本。
武安市餐饮业联合工会,为强化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履约和兑现,出台了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必须向员工公示,必须接受餐饮业联合工会监督等“三必须”制度,并成立了由餐饮业联合工会、餐饮业联合会和饭店员工代表参加的工资集体合同履约监督检查组,并不定期进行抽查和核查。
武安一位饭店老板告诉记者:“工资集体协商让员工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饭店经济效益与去年同期相比也有了较高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