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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阜宁县总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巡査制度
//www.workercn.cn2017-07-26 18:04:03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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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今年来,江苏省阜宁县总工会在认真总结以往工资集体协商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工资协商巡回督査制度,以解决少数企业行政不作为、工会难作为、协商程序不规范、协商结果难落地等问题,切实当好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扩伞”使工资集体协商成果真正惠及职工。

  巡回督査的组织设计:按照“两组三员”的要求,县总成立以分管民管工作的副主席为组长,组织民管部、生产法工部、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回督査组,负责对镇区、街道企业工资协商行动情况的抽样督查;各镇区、街道成立由劳动保障所、工办和镇工委负责人组成的三人巡回督查组,负责对本辖区内企业工资协商落实情况的督査。

  巡回督查的重点内容:县总巡查组主要督查镇区、街道企业工资协商覆盖面,看是否有死角和盲区;集体合同签订是否规范和真正落实,有无不愿谈、不敢谈现象;镇区、街道巡查组主要督查企业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前,工会是否有向行政方发出“要约书”文本;行政方是否及时回复并提供企业上年度生产经营相关资料;协商代表的构成、尤其是一线职工代表的比例是否合理;整个协商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走过场或一厢情愿的现象;协商结果是否及时公示和报劳动部门备案;行政方是否按公示结果及时发放职工工资等。督查釆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征询、个别交谈和现场办公会议等形式进行。

  巡回督査的方法步骤:县总对镇区、街道的巡査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上半年重点督查“要约月”行动及合同签订情况,下半年重点督查协商结果落实情况。巡查釆取不事先通知、现场随机抽样的方式,每次对各镇区、街道抽查3个点,巡査结束后与所查单位党、政、工交換意见,告知巡查情况。对巡查问题比较突出的企业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分析存在问题的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并在一月内组织再次巡查,直至问题解决;凡职工有诉求反映的企业,县总随时巡查。镇区、街道的巡査时间为每季度进行一次,凡辖区内所有开展工资协商的企业,都要一个不漏地巡查到位,巡查结果向镇区、街道分管工会工作的领导汇报,对部分协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由分管领导对其党、政、工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

  巡回督查组的工作职责:向被督査单位宣传工会有工会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和作用;对被督査单位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业务培训辅导;对巡查中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介宣传。对不足和问题,有权向所在企业行政方提出质询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将巡查结果整理,上报镇区、街道分管工会工作的领导同志,并对相关企业发放整改通知书,与行政方共同制订落实整改措施,在下一次巡查前公开落实结果。

      通过半年的实践,巡回督查制度成效初显:一是层层传递压力,克服了“不想谈、不敢谈、不愿谈”现象;二是增加了工资集体协商“含金量”,克服了搞形式、走过场、执行不到位、“纸上福利”现象;三是提升了职工“获得感”,激发了创新创业热情;四是增强了工会组织凝聚力,“娘家人”的形象得到进一步展示和提升。(王立军 周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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