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工资协商引入“职工薪酬体系” 已在该市100多家非公企业推行
//www.workercn.cn2017-09-06 07:16:59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分享到: | 更多 |
中工网讯(记者马学礼 通讯员郑建平 王萍)“以前的协商主要谈工资涨多少、福利发多少。现在谈工资结构、工资成分,职工们更满意了。”说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的工资集体协商,宁夏金世纪包装公司工会主席樊德州如是说。今年初,吴忠市总工会将“职工工资薪酬体系”纳入工资集体协商范畴,将职工的工资待遇“打包”成一个整体和企业方协商,杜绝了企业制定职工工资的主观随意性。
“职工工资薪酬体系”,是吴忠市总按照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在综合不同行业工资水平的基础上完善和建立起来的,主要由主体工资、辅助工资和奖励工资3部分组成。其中,主体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或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或计件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等;辅助工资包括出勤工资、工龄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补贴等;奖励工资包括业绩奖、出勤奖和考核奖等。
据介绍,近几年,吴忠市部分非公企业在职工工资的标准制定与发放方面出现不规范、不合理等问题,吴忠市总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开始推行“职工工资薪酬体系”。
2016年,该体系开始在吴忠市部分非公企业试行,运行至今,受到职工和管理方的肯定。吴忠市三联交通公司企业方代表杨雪梅表示,与过去相比,现在的协商内容规范且更加全面,促使企业管理更加精细化,“在新的工资构成中,工龄工资和职称工资对员工的吸引力很大,大家不再人心思动,纷纷静下心来学技术、练本领,力争早日领到职称工资。”
目前,吴忠市有100多家非公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引入了“职工工资薪酬体系”。鉴于其在规范企业管理、稳定职工队伍方面的作用,吴忠市总决定在全市企业中推广。
编辑:王砚
我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