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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业就续签集体合同展开协商
今年工资专项合同增四项条款 包括职工福利费使用标准、高级专业人才薪酬待遇等
本报讯 员工工资水平相对较高的银行业还需不需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答案是肯定的。近日,市金融系统的14位行政方和职工方代表再次坐到了一起,就续签银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展开协商。
“草案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突出了关键性问题,我们同意。”“可以看出,草案充分听取了劳资双方的意见,我没有更多意见。”协商大会上,几位行政方、职工方代表对草案给予了肯定。
记者看到,相较去年,今年的《北京银行业2017年度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增加了四项条款,规范了职工福利费使用标准,提出了高级专业人才薪酬待遇指导原则,明确了职工带薪休假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等相关意见,并建立了合同履行督导机制。
“这些内容是我们在座谈、调研和走访过程中发现的,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点议题,此次纳入集体协商合同,将进一步增强首都金融职工的职业获得感和企业归属感,有助于进一步形成企业职工双赢互利局面。”中国金融工会北京工作委员会主任、北京银监局副巡视员倪卫东表示。
记者了解到,去年,中国金融工会北京工作委员会、北京市金融工会、北京市银行业协会联合开展了银行业集体协商工作,并成功组织签订了《北京银行业集体合同》、《北京银行业2016年度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标志着金融业集体协商工作率先在北京地区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全国其他地区、其他行业深入广泛地开展行业集体协商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北京银行业集体协商工作的有序推进,在金融企业加强民主管理机制建设、维护金融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人们的印象中,相比其他行业,银行业属于高薪行业,似乎并不需要“谈工资”。一些银行的行政方也认为,企业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薪酬体系,劳动关系矛盾并不明显,用不着开展集体协商。种种因素作用之下,北京金融系统工会在各银行推动工资集体协商之路走得并不顺利。
“集体协商是劳动关系双方的谈判共决机制。作为我国法律规定的一项制度,应该不折不扣地得到实施。”北京市金融工会常务副主席王兆华表示,相比去年,今年各大单位都对集体协商工作给予了更多重视,尤其是工行北京分行、农行北京分行、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等单位,还做出了自己的特色。
自去年北京银行业集体合同签订后,三家牵头单位持续了解、跟进各银行集体协商工作推进情况,与各银行加强交流探讨,同时继续向各银行党委、行政做好宣传,引导和鼓励越来越多的银行支持、参与协商工作。举办集体协商专题培训,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解读集体协商和企业民主管理政策、制度,邀请集体协商推进成效好的银行介绍经验、分享案例,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让更多的金融单位正确认识集体协商的重要现实意义,熟悉协商工作规范,了解协商工作流程。
王兆华告诉记者,通过不懈的努力,今年北京银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参与银行又新增了1家国有银行、1家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1家城市商业银行和1家外资银行。至此,北京银行业逐步形成了以全部国有银行、主要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农商行以及少数外资银行为参与主体的涵盖辖内20家银行、9.4万金融职工的集体协商范围。(记者 刘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