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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总启动新一轮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www.workercn.cn2018-02-05 08:30:39来源: 浙江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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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浙江无欠薪行动”

省总启动新一轮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本报讯 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从源头上推进“浙江无欠薪”,日前,省总工会下发通知,开展2018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据悉,今年的“要约行动”相比往年,不仅仅限于工资专项集体协商,要约对象和内容都有所变化。

  去年要约对象重点关注不涨薪、低薪、欠薪企业和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建会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和区域。今年要约对象有所扩大,包括:上年度发生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或发生过欠薪的企业;尚未开展集体协商的建会企业;集体合同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和区域;尚未按照省三方下发的《关于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质效提升的意见》要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县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鼓励和引导条件成熟的特色小镇和新兴行业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相比去年以工资、工价、奖金、福利等及支付方式等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与职工合法权益相关事项为主要协商内容,今年要约内容更明确、具体,要求按照《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内容要求开展综合性、专项集体合同要约,按照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内容要求开展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要约,涉及职工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纪律、劳动技能培训、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方方面面。

  通知要求,在开展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要约时,要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对于生产经营出现暂时下滑、效益下降的企业,尤其是发生过欠薪的企业,重点要放在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待岗职工生活费保障等内容上;对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放在工资增长幅度、奖金福利、职工劳动技能提升等内容上;对经济结构深度调整中出现的如“机器换人”“去过剩产能”“重组破产”等企业,重点要放在职工安置计划、职工再就业培训、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职工下岗分流等内容上。

  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以劳动定额、计件单价、工资标准等作为主要内容;采取工效挂钩等工资总额宏观调控办法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可以在有关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就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或者职工福利等作为内容。

  开展行业性集体协商的,要把行业同类工种的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等作为主要内容;开展区域性集体协商的,要把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等作为主要内容。

  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创新要约形式,通过集体协商,建立企业正常工资增长、支付机制作为推动“浙江无欠薪行动”的重要抓手。发挥集体协商指导员作用,落实“产生代表、提出要约、协商准备、开展协商、协议审议、首席代表签字、备案审查、公布实施”八个环节,确保协商质量。组织开展集中要约行动的同时,鼓励基层依据实际,灵活多样提出协商要约。

  据统计,经上一轮“要约行动”,截至2018年1月,全省共签订工资集体协议10.3万份,覆盖30万家企业、1400万职工。(记者王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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