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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日前,濉溪县总工会与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濉溪县工商联合会联合下发文件,部署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活动。
这次活动的目标是提升集体协商建制率,确保动态保持在90%以上,同时突出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同步推进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签订。
为提高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就协商内容进行明确,强调要以职工群众关注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问题作为协商重点。同时要求要引导好广大职工参与集体协商全过程,提升职工对集体协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在好协商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对于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的企业,应重点就工资水平、奖金分配、津补贴和福利等进行协商,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和调整机制;对于生产经营比较困难的企业,应重点就工资支付标准、办法、保障措施、待岗职工生活费等进行协商,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对于改革改制企业,应重点就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等进行重点协商,确保按有关政策兑现到位。对于职业危害严重、女职工较为集中的企业,大力推进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
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县总工会要求各镇(园区)至少要新培育1个行业、1个企业、1个区域集体协商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实现集体协商工作整体提质增效。
据悉,全县各级工商联在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活动中将加强行业(区域)企业组织的培育和建设,增强企业组织的代表性,引导企业法人代表、经营管理人员增强平等协商意识,主动提出或接受要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做好集体协商指导监督、集体合同审查管理、争议调处和行政执法工作,督促形成完善“工会(企业)主动要约——企业(工会)应约——上级工会协同同级企业组织提出整改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督检查”的完整工作链,以保障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扎实有序推进。(张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