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拟新增试点企业——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将扩围
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是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关键举措,对国有企业改革全局具有重大意义。通过授权放权,出资人与试点企业权责边界更加清晰,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
近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座谈会,部署进一步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国务院国资委将抓紧研究制定深化中央企业资本投资公司、资本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两个工作方案,加大改革力度,“一企一策”放权授权,深化扩容两类公司试点。国务院国资委初步考虑新增10户左右试点企业,各地也将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试点企业132家
“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是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关键举措,对国有企业改革全局具有重大意义。”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指出,这项试点覆盖了国企国资多个方面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分别开展了10家和122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在试体制、试机制、试模式等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实践,在授权放权、组织架构、运营模式、经营机制、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国务院国资委资本局局长李冰表示,在第一批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工作中,国务院国资委向中粮集团、国投下放了18项职权,统筹推进落实董事会职权、混改等各项举措。各试点企业在选人用人、薪酬分配和战略管控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推动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逐步完善。
在地方国企层面,深圳市国资委除涉及市属国有企业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资本运作事项外,其他经营事项充分授权公司自主决策。海南省国资委授权试点企业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全面预算管理,决定公司投资、融资、产权转让、增资、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决定公司高管的选聘、解聘及薪酬待遇等事项。
与会企业普遍反映,通过授权放权,出资人与试点企业权责边界更加清晰,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