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经国务院批准,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人民银行引导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稳定和促进民营企业债券融资。10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有关负责人就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为民企提供增信支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由人民银行运用再贷款提供部分初始资金,由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担保增信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投资人在购买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时候,相当于在购买债券的同时,购买了一份违约保险。”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介绍,在运作上,初期选择的专业机构是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这是目前在中国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市场份额最大的一家机构。央行也在研究选择其他专业机构参与这个计划,同时鼓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其他信用增进公司等商业机构开展类似的业务。
“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工具完全按照市场化的运作,实施严格的风险管理。”潘功胜说。具体来看,对于参与工具的各方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安排和风险共担机制;发挥债券市场的主承销商作用;实施机构在选择企业方面完全市场化,在企业有意愿的基础上,由专业机构评估是否给企业发行这样的产品,支持工具不确定企业名单……
潘功胜介绍,初步估算,如果初期提供的初始资金是100亿元,可能会形成1600亿元的规模。央行还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观察和评估这个规模对于民营企业融资氛围的改善效果,以决定是否进一步扩大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