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神州

个税抵扣牵出房屋出租税:纳税者寥寥,有人借机涨租(组图)

2019-01-09 15:47:0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9日电(薛宇飞)前两天,北京的老赵被一则新闻吸引住了:因为害怕被征税,房东不让租客申报个税中的住房租金专项扣除,否则就要涨房租。虽然有一套房子对外出租,老赵最开始并没有在意,但随着铺天盖地的新闻袭来,他也犯起了嘀咕:“难道以后出租房子真的要纳税?”

  出租房子并取得收入要依法纳税,早就是明文规定,但由于征收难度大、信息不健全,真正纳过税的房东寥寥无几,一些地方虽然简化税种、降低税率,也收效甚微。虽然短期内是否征税仍未可知,但中新经纬调查发现,已经有房东想借势涨价了。

  租客减税 房东烦恼

  几年前,老赵一家搬到了北京朝阳区大望路附近,而老赵的另一套房子——位于朝阳区五环外的两居室开始对外出租,由于临近地铁,房子很容易出租,虽然租金不多,但几年下来也获得一些收益。

  “和很多搬出来的老邻居一样,房子都是挂在网上直租,虽然与租客签有协议,但没有去政府备过案,也没有缴过税。”老赵说,虽然知道出租房屋要缴税,但没人查,也不影响征信,自然不会去申报。

  根据新实施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北京等城市的租客每月可以扣除1500元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若假设租客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月薪为1万元,在没有专项附加扣除、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每月需缴纳个税(10000-5000)×10%-速算扣除数210元=290元;享受住房租金专项扣除后,每月缴纳的个税降至140元,1个月可以增加150元收入,一年为1800元。

  住房租金专项扣除虽然利好租客,但却给“老赵们”增添了烦恼。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填报租赁住房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在老赵看来,这些关键信息被税务机关掌握,是不是意味着以后就要申报纳税了,甚至还要将之前漏缴的税款一并补上?让房东们更加焦虑的是,有消息称,要缴纳的税率很高,将占到房租不小的一部分。

  社科院一位不愿具名的财税专家告诉中新经纬,个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的税目比较多,包括增值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在主要税种中,增值税根据主体不同,税率也不一样,个人出租住房的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住房则会较高。相关规定还明确,个人出租不动产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与个人所得税上也有优惠,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

  显然,相当一部分个人出租的住房月租金都没有超过3万元,基本都可以免征增值税。以老赵3000元/月出租的两居室为例,其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应缴纳420元/月。但实际征缴中,税务机关出台了更为优惠的税率,北京住房的综合征收率是月租金收入的5%;上海以租金除以1.05作为计税收入,若计税收入达到3万元及以上,其综合税率为5%,计税收入在3万元以下,综合税率为3.5%;深圳征收租赁税,最低税率为4.5%。

  以5%的税率计算,老赵每月需要缴纳150元税款,但他认为,羊毛出在羊身上,一旦房东们的出租成本增加,势必会引起租金上涨,“在北京,3000元/月的两居室已经比较便宜了,如果真要缴税,那可能就要租客买单了。”

1 2 3 共3页

编辑:王妍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全面深化改革这五年

  • 专题

    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年

  • 专题

    庆祝改革开放40年大型主题策划“春暖花开”

  • 专题

    2019我和我的祖国一起走过

  • 专题

    新时代担当作为典型风采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