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税遇冷 房东抵制
▲北京住宅小区 资料图 中新经纬 摄
很多个人房东与老赵一样,出租房源并取得收入,却从来没有纳过税,到底有多少人在漏缴,并没有一个十分权威的说法。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称,以北京为例,租赁行为备案的比例不足一成,而如果从全国来看,1%都不到。
社科院的上述专家认为,由于出租房屋信息不健全、租金以现金交易等原因,给税务部门征缴税款带来很大难度,“法不责众”的心理也让多数房东选择漏税。
中国的税种以间接税为主,需要个人主动申报的情况少之又少,即便是工薪族接触最多的个人所得税,也是由单位代扣。从各地规定来看,租金纳税需要房东主动去税务机关或代征点申报,显然,仅凭“纳税光荣”的口号,没有多少人会主动这么做。
有业内人士指出,主动申报纳税的情况也存在,但多数都是房东或者租客需要发票用于报销或者做证明材料使用。例如北京的积分落户政策,在“合法稳定住所”一项里,申请人要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才可以拿到相应积分。
实际征缴中,税务机关虽然出台了优惠的综合税率,但从多个地方媒体之前的报道来看,缴税遇冷是普遍现象。2010年,哈尔滨市就出台了个人房屋租赁税,税率在5%~12%,据黑龙江日报报道,租赁税实施20天,某街道办事处个人房屋租赁税收仍为零。多数街道办事处表示,虽然他们大概掌握房屋出租的情况,但是到征税时,承租人往往都不承认房子是自己租的,多数会以自己是房主的亲戚、房子不是租的等借口,不向办事处人员提供租房合同,这给征税带来很大困难。
日前,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发出的“个人房屋租赁纳税通知”引起关注,该街道要求房屋出租方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报税务部门进行处罚。2018年底,深圳市就《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租赁或者转租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以及备案变更或解除手续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1千元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罚款。
社科院的前述专家认为,有了财产收入,就应该按照一定的税法征税,该减免的减免,该征收的要征收。他建议,为了更加公平合理,可以采用综合所得的方法计税,“有很多套房子出租并取得收益的,就多征一些,工资低、租金收入也少的人群,就少缴些。”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人服务平台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根据目前的政策,不会要求房东补缴之前的税,但如果有了出租行为,就应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