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蓬勃发展,风险正在累积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认为,非学历教育培训行业属于典型的预付式消费。由于预付款使用周期长,消费者与商家信息不对称,经营者一旦出现关门、停业、商家易主甚至跑路等情况,预付款往往很难追讨,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2019年1月2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18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2018年消费者投诉的两大热点之一即预付式消费问题。
预付式消费模式已经从最初的美容美发行业,向健身、餐饮、教育培训等多行业、多领域发展。
2018年8月,国务院《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在收费管理方面,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但实际上,包括职业教育、兴趣学习在内的在线教育机构,依然打出“购买的课程越多,优惠幅度就越大”的口号。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冯念文介绍,对于在线教育,法律并没有对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标准、职责等作出具体规定,存在多头监管、监管不力等问题。
调查显示,在绝大多数非学历在线教育培训经营者的合同文本中,仅有对消费者的义务设定,而少有对经营者的实质性义务设定。
尤其对最为重要的培训质量问题基本没有涉及;对消费者违约责任的设定既全面又严格,而基本没有对经营者自身违约责任的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