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首页时政评论国际军事社会财经企业工会维权就业论坛博客理论人物网视图画体育汽车文化书画教育娱乐旅游绿色城建打工
 

中工民生

民生头条

明起进口抗癌药零关税 59国人员赴海南旅游免签

2018-04-30 08:19:47 中国新闻网

  资料图:3月26日,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内的烈士纪念碑前布置了由数万盆鲜花组成的“缅怀”花坛,以此表达对革命英烈的纪念之情。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英烈保护法施行 宣扬、美化侵略战争或追刑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于本月27日通过,并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法律明确,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依照法律,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共8页

编辑:韩瑞敏
 
 

相关阅读

 
 

高清图库

 

首发策划

热门排行

 

热点推荐

 

优势栏目

    • 优势栏目1

      中工网首档民生科普类策划《未来已来》

    • 优势栏目

      智慧民生研究室

    • 优势栏目

      福州:大手小手关爱“星星孩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地图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18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