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1.5万元享受两项附加扣除后:个税180元/月
举例
新的计算公式下,究竟怎么算个税?记者以北京市民A先生举例,计算其前三个月的个税。
假设A先生2019年每月税前工资均为15000元,其中“三险一金”总额为2000元。A先生有一位正在读小学的女儿,并和姐姐共同赡养着老人,按照此前公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他每月可享受1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和1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此外再无减免收入。
劳务报酬和稿酬基本平移现行扣缴方法
平移
对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记者注意到,和此前《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计算方式不同,《公告》中还是沿用了老版《个税法》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具体到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方法,基本平移了现行税法的扣缴方法,特别是平移了对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费用按八百元计算的规定。”税务总局在解读时表示,这种预扣预缴方法对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来讲既容易理解,也简便易行,方便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操作。
举例
假设B女士2019年2月获得稿酬4000元,则该笔稿酬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4000-800)×70%×20%=448元
应纳税额若有差异可在次年办理“多退少补”
提醒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新个税法中提出的“办理汇算清缴”的规定,当居民个人的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时,本人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新个税法中特别列出了三种应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况:一、当纳税人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六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六万元;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都应办理汇算清缴。
本报记者 赵莹莹 J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