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政策
海南:实施59国人员入境旅游免签政策
公安部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移民管理局在发布会上通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8年5月1日起,在海南省实施59国人员入境旅游免签政策,免签入境停留时间为30天。
与过去相比,此次实施的入境免签政策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扩大免签国家范围,适用入境免签政策的国家由26国放宽到59国,有利于鼓励更多的外国人赴海南旅游,形成更加开放的格局;二是延长免签停留时间,免签入境后停留时间从15天或21天统一延长至30天,促进入境旅游市场更加活跃发展;三是放宽免签人数限制,在保留旅行社邀请接待模式的前提下,将团队免签放宽为个人免签,满足外国游客个人出行的需要。
政策适用国家包含: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挪威、乌克兰、意大利、奥地利、芬兰、荷兰、丹麦、瑞士、瑞典、西班牙、比利时、捷克、爱沙尼亚、希腊、匈牙利、冰岛、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马其顿、阿尔巴尼亚、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哈萨克斯坦、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文莱、阿联酋、卡塔尔、摩纳哥、白俄罗斯。
上海等三地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自2018年5月1日起,我国将在上海市、福建省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日前联合发布的通知,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