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车祸好心报警却成了被告?
报警人和事故是否有关交警无法查清,听听当事双方、律师及法官怎么说
近日,一篇《路遇车祸好心帮报警后离开,事后遭死者家属起诉索赔》文章在微博上广泛流传,引起网友热议。网帖讲述:胡先生驾驶小轿车路过盐城大丰一红绿灯路口时,发现一辆正三轮摩托货车发生侧翻,于是拨打了110,后驾车离开。交警的结论是死者董某的摩托与胡先生的车未发生碰撞,事故原因无法查清。胡先生以为事情到此就该结束了,却被死者家属告上法庭,提起了索赔诉讼。
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记者找到了双方当事人。
紫牛新闻记者 施广权 张凌飞
网帖
遇车祸报警,却被告上法庭
近日,在盐城市大丰区打工的胡先生,收到该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的传票,他被人告了。事情的起因,是因为半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
网帖《路遇车祸好心帮报警后离开,事后遭死者家属起诉索赔》称,胡先生今年33岁,户籍所在地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今年上半年的某天,胡先生驾驶一辆小轿车路过盐城大丰S303省道一红绿灯路口时,发现一辆正三轮摩托车发生侧翻。胡先生于是就停车拨打了110电话,打完电话之后,胡先生就驾车离开了。
过后,交警联系到胡先生,说当时翻车的车主董某已经死亡,让胡先生配合调查。经过几天调查,交警给出结论:董某的车与胡先生的车未发生碰撞,事故原因无法查清。
本来,胡先生以为事情到这里就该结束了,但今年10月19日,他突然收到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的一纸传票,他被人告上了法庭,通知他11月15日上午9点到大丰港法庭出庭,目前尚未判决。胡先生满腹委屈,他认为自己只是好心帮忙报个警,无需对事故负责,反倒被牵扯其中。
被告说法
“让我担责要给我一个理由”
11月23日,根据网帖里《盐城市大丰区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找到胡先生所在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坝镇大屯村,村里不少人都认识胡先生,大家对他的评价大多为:“话不多,很老实,很实诚。”
胡先生说,他到大丰打工已经有八九年了,在当地一家汽车维修公司上班,由于每天和车辆打交道,所以安全意识比较强。事发当天(2018年3月31日)早晨,当地一家混凝土搅拌站的车辆需要维修,他一大早便驾驶一辆小轿车出工修车去了。大约7点多,返回汽修厂的途中,由南向北路过海堤线和S303省道交叉路口时,他记得特别清楚,当时是红灯,他等红灯变绿灯后,他左右观察一下才缓缓开出去,当时挂的是二挡,速度非常慢。
胡先生的车子行驶到S303省道绿化带处,看到一辆疾驰的机动三轮车,从S303由东向西穿过十字路口,在刚过斑马线后,突然翻车,滑行数米远后,撞到对面的电线杆上了。因为看到发生事故了,胡先生赶紧将车开过十字路口,找一稍微安全的路边停车,立即拨打110报了警。
紫牛新闻记者问其所驾驶的小轿车有没有安装行车记录仪,胡先生表示要是安装行车记录仪,也不会有后面的事了。在去大丰交警部门做笔录的路上,处警民警告诉他,那个监控坏了,没法看到当时情况,民警也提到那种机动三轮车稳定性很差。其间民警还问他的车子有没有买保险之类的问题。胡先生告诉记者,交警把他车子拖去鉴定,大约两三天便通知他,称他的车辆没有和对方车辆有过碰擦,他在停车场交了几百元钱的停车费便将车子开了回来。胡先生以为事情就此了结了,便安心工作,直到10月19日,他接到法院的传票时,才知道自己被死者家属给告了。
胡先生说,庭审上,死者家属向他提出质疑:如果和你没关系,你为什么要报警呢?胡先生坚定地说,“我就是好心报个警,如果是我责任,我该怎么承担就怎么承担,我车子保险也很齐全,没必要和你纠缠。如果不是我的责任,你让我承认,打死我都不会承认!如果因为没有监控交警就破不了案,而让我来担责的话,我希望能给我一个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