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500平米私家庄园,在北京只需十几万一套,不仅能住人,还能种菜、烧烤、垂钓,打造都市人的田园梦想。这样诱人的广告短信相信很多人都收到过,但这样实惠的房子真的有吗?所谓私家庄园又是怎样的?
央视记者上网搜索“北京农家院”,发现此类信息比比皆是,记者随机联系了其中一条房源信息卖家。按照销售人员给的房源定位,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一处名叫“六合成观光园”的地方,很快,看到一个自称是园区开发商的人。
记者:都是大棚?
园区工作人员:对,现在这边都是这种大棚形式的农家院,咱们这个规模算是最大的。
这位开发商向记者介绍,他们的园区占地300多亩,这类大棚形式的农家院目前共有200多套,在一套还未出售的所谓“毛坯房”前,开发商停了下来。
园区工作人员介绍,交付一个毛坯房,大棚一百多平米,院一百六七十平米,一个小配房大概十七八平米。
一套“毛坯房”20年的租赁价格为17万元,签订合同后,租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任意装修,如果嫌配房小,还可以在大棚里做文章。
园区工作人员说,对此,国家没有硬性标准,棚里搭一个简易客厅或隔出一间卧室,都可以。
开发商向记者介绍,园区内的大棚房水电煤齐全,并且有网络和电视信号覆盖。为了展示大棚改造的效果,开发商还专门带记者来到公司负责人自己装修的一套大棚房前。
园区工作人员介绍,可以在院中央做个柴锅,朋友来了炖条鱼。主要看后期如何打造自己的田园梦想。
记者调查发现,在天津和河北,这样的情况同样存在。在河北廊坊大厂回族自治县,记者被当地销售人员带到一个叫做“玫瑰农庄”的园区。
园区销售人员:每套占地650平米,48.8万元,房子100平米。那边有一个,我听说他们装修花了七八十万。
记者:七八十万能装成什么样?
园区销售人员:屋里游泳池等都有。
记者:还装游泳池?在哪挖?
园区销售人员:棚里挖。
记者看到,所谓的100平米房子,其实就是将原来的大棚改建。而在距离“玫瑰农庄”不远处的“百合谷”,原本的种菜大棚已经被改建成一套套功能齐全的住宅,有的十分豪华。
在天津武清,当地销售人员在一处要到2018年10月才能“交房”的园区里,对记者规划着“毛坯房”未来的装修方案。“这是家门,进门之后,弄个停车位,这边再种树,建个假山凉亭都行。”
花上10余万元就能在繁华城市边缘拥有一处“世外桃源”,听起来的确让人心动,但在看房过程中,各地的销售人员都一直在强调同一件事,不管如何装修,大棚外观不能改,棚顶外的材质也必须是薄膜或者阳光板一类的材料,这又是为何?
园区销售人员解释,这里的土地性质是农业用地,只要不改变外观,建房子没问题,保证航拍能看见大棚就可以。航拍十天半个月甚至一个月转一圈,国家政策有规定,农业性质的土地不能全盖上楼房。
按照销售人员的介绍,记者所探访的园区土地使用性质均为设施农业用地。何谓设施农业用地?这样的使用方式是国家允许的吗?
中国农科院农经所农村发展研究室主任夏英介绍,设施农业也是现代农业的一种类型,从性质上来说,属于农用地。
2014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设施农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农业大棚内建设“大棚房”的行为,属于破坏耕地或非法占地等违法行为。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地质大学特聘教授李显东表示,“大棚房”违反了我国所执行的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把农田变成带有农家乐生活的别墅。非经法定的程序批准,不能把农业用地变为其他产业、娱乐用地,修建“大棚房”是违反农业方面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在北京市昌平区的园区里,记者看到开发商和租户签订的“农业观光园承包合同”,上面写着“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订立”。